彩礼自古就有,为什么古代不认为彩礼就像是在卖女儿?

彩礼说到底是检验男方对婚姻忠誠度的定信物;女方陪嫁物是对组成新家的支持。

历史不一样,年代不一样,人们的要求不一样,各地的民俗也不一样。

五六十年代人们生活贫穷,对婚姻是一种男大当婚,女大当嫁的思想,那时许多人都是遵循媒说之言,父母之命,只要基本门当户相对,人品看得来,就可了。男方适当给点衣物布料类的东西作聘礼,则可,结婚时男方给女方全身换新,具有冬春的衣物;女儿出嫁陪嫁是一两床棉被,一两口木箱,有能力的陪床铺,没有的男方自备而已,不会在聘礼陪嫁物上计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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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人民公社时代,***提倡新风俗不要彩礼,陪嫁有的是生产工具(犁头、梭衣、锄头等)。

现在社会发展了,物质丰富了,人们思想观念变了,要求高了,女儿出嫁要大大的彩礼,並由当年的“三转一响"到现在的除了高额的现金外还要备有好车好房,给女儿到男方生活,创造与现实生活一样水平的条件,不受苦不受累,坐拥其福,变相地成了买卖婚姻。

古时候,人们思想纯朴,现在人们思想隨时代而变了,考虑的事复杂些。

婚姻自由,彩礼自愿,美好的婚嫁多好啊!


拉倒吧,在古代才是真正的卖闺女,而且真正做到了钱货两清。因为古代闺女只要出嫁,就是人家的人了,所谓的“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。”以后娘家的父母,生老病死,基本上都不用闺女操心。当时的闺女嫁到婆家,是要受婆婆的管辖,看婆婆的脸色的。

作为70后,对这些事情,小时候还是见过些的。例如唯一的姑妈,每年回娘家不过两三次,从不住下。奶奶生病住院,一概不管。就算我的爷爷奶奶都故去后,欠了些医药费,都是父亲兄弟俩还的。同期的村里人,都是这样,觉得理所当然。

现代,一切全反了,媳妇进家门,婆婆要看脸色。结婚男方已经出了一大部分彩礼,婚后还要一起负担女方父母的生老病死,反而男方的父母,因为儿子的粗心,待遇要差一些。遇上一些扶弟魔,更是没有道理可言,还要多负担一个小舅子。

说来说去,一切只怪男人多生了那么三五个,结果把地位给拉低了。据说00后比例达到了120/100,据说江西都达到130,大家赶紧生闺女吧,奇货可居啊。

首先,聘礼是给妻的,妻是回带陪嫁的。

其次,彩礼是给妾的,妾是不带陪嫁的。

最后,封建社会是一妻一妾多姬制的。

作为妻,基本可以决定妾姬的生死的。

而且妻的权利基本和丈夫同等,帝***,皇后喷皇帝的情况不少,你叫妃子喷皇帝看看,分分钟杀头。废后,都会被非议的。

普通人家,如果妻满足不能休妻的条件,封建社会休妻条件的“七出三不去”原则具体是:不顺公婆、无子、淫、妒、有恶疾、多言、***,称为“七出”;如果女方符合无所归(没有娘家可以归属)、与更三年丧(为公婆守过三年丧事)、先贫贱后富贵“三不去”条件,可以不解除婚姻。

懂了么?现在社会的婚姻法才是正真的维护男***益,亏你们还想回到封建社会的制度。你们想离婚都没门。

综上所述,楼主的问题就问错了。因为你问彩礼的时候,就把自己当妾了。如果你问聘礼,才正视自己为妻。记得你要多少,记得多带陪嫁,地位就高。当然你可以选择彩礼,啥都不带,那就做妾就是,没地位,到时候别逼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