独墩柱桥梁侧翻事故为何居高不下?

独墩柱桥梁侧翻事故为何居高不下呢?

2007年至2019年十二年间,我国发生了独墩桥侧翻事故七起,包括无锡高架桥侧翻事故。

独墩桥占地面积小,美观、经济、通透性好、养护工程量小、较为安全,在城市道路和立交桥中较多***用独墩桥的建筑形式。

湖北高架桥侧翻事故死的哪4人,湖北高速大桥

湖北高速公路高架桥侧翻事故造成4死8伤的结果,该桥亦是独墩桥的形式。独墩桥是否“独木难支“呢?

我以为尽管独墩桥有很多的优点并普遍***用,近年来频发独墩桥侧翻事故来看,独墩桥并非十全十美,安全隐患较多。目前,国内很多的独墩桥正在加固足以说明人们对独墩桥的担心。就安全性而言,双墩桥更优于独墩桥!

2021年12月18日16时许,湖北高速公路高架桥侧翻事故中,超载货车198吨等于三节火车皮,碾压在独墩桥太靠右边,侧翻事故自然难以避免矣!“超载”对于独墩桥乃“杀手“一般!多种原因叠加是事故发生之所在!

我以为双墩桥加上拒绝“超载”,是杜绝事故的根本保障!目前,独墩桥加固不失为“亡羊补牢“之举措!

在生命面前;在安全面前,独墩桥的所谓“优点”仿佛消失殆尽!安全第一!生命至上!

设计独墩桥可行也有优势,但要根据梁的宽度和受力结构,在独墩上设计倒八字墩帽来增加受力面和平衡点,而不是把双向车道的梁直接按放在独墩的垫石上。这类事故大多与超重偏载有关,本人见解主要还是设计上的问题。

湖北高速桥面侧翻后续修复费用该谁出?

进人高速有收费口,为什么放入,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,货车单位超载也应该承担责任,高速公路存在质量问题建设单位也承担责任。至于当时施工检查丶偷工减料等是涉及行政方面的处理了。

湖北高速桥面侧翻后续修复费用该谁出?

对湖北大桥侧翻问题,现在的关键不是谁来承担维修费用问题,而是责任追究问题,看到底是此次事故的责任者,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,如何承担责任。

从目前媒体披露的信息来看,陕西方面说他们按规定给货车开具了超限证,超限证上明确了是198吨,65米长,且必须有人护送。但是,到了湖北境内,就变成了99吨。相反,大桥能够承受的限重为49吨。如此一来,就等于在几个环节出现问题了。

首先,谁让这辆超限货车的重点由198吨变成了99吨,是谁开具的超限证,这个问题很重要,必须调查清楚;

其二,就算是99吨,按照大桥的限重,也是不能上大桥的,那么,是谁允许这辆车上的大桥呢?难道不知道它是严重超载车吗?

第三,这样的超载车,公司有行程跟踪吗?为什么不进行行程跟踪,至少,应当知道车辆的行驶路径等。

第四,与车辆一起通告的人员是什么人,是公司统一派的,还是临时拉的,这至少说明公司的管理是否规范。

因此,必须分清责任,再来考虑如何处理、如何承担费用、如何追究责任。

谢谢诚邀!

湖北高速桥面侧翻后续修复费用该谁出?

湖北高速桥梁发生侧翻,致人3死4伤,另有财产损失若干,按照以往的判例,发生如此重大的事故,相关责任人(比如设计单位、建设单位、施工单位、监理单位、承运人)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,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。刑事责任就不赘述了,现在重点分析民事赔偿中的高速桥面修复费用。

桥面修复费用由谁出,要根据调查组的调查结果来确定。事故是什么原因造成的?是车辆超载,还是工程质量问题,或是其它原因?事故目前正在调查中。

《民法典》第1252条规定:建筑物、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、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,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,但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。建设单位、施工单位赔偿后,有其他责任人的,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。

因所有人、管理人、使用人或第三人的原因,建筑物、构筑物或其他设备倒塌、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,由所有人、管理人使用人或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。

因此,桥梁建设方、施工方应证明桥梁质量无缺陷,否则要承担维修费。

经调查组调查,运输公司、其他人也有过错的,与建设方、施工方按过错比例分担维修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