既然车需要礼让行人,那么还需要信号灯吗?

本题思路有点混乱。应当搞清有、无信号灯两种情况下的斑马线汽车让行问题。

第一,无信号灯下的斑马线汽车礼让行人情形。此种情形,法律分停车让行和减速让行。在实践中,此种情形无任何分歧。具体不再赘述。

第二,有信号灯下的斑马线让行情形。此种情形如果按照信号灯划分通行权是比较清楚的。即车方绿灯亮时具有通行权,行人方绿灯亮时具有通行权。按时段划分通行权。反之,则不具备通行权。违者以则论处。然而,目前我国行人违法者较多,且涉嫌故意违法。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一个主要特征就是保护人的生命权。在处罚时,往往存在行人故意违法不被处罚、反被保护且侵犯车辆通行权。在一定程度挫伤了机动车方遵法的积极性。有待于管理部门进一步研究解决,妥善处理问题焦点,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尊严。

交通部新版红绿灯官方,交通部新版红绿灯官方通知

车让行人,是指双方都没有闯红灯,没违章情况下。

例如转弯车辆应当礼让正常过马路行人,没有信号灯的人行横道让行人先走,转绿灯时应当让正在过马路的行人走过去。而不是一脚油门加速霸路,逼得行人无路可走。

公共道路属于每一个人,行人优先,全世界公认的道德底线。

这就是当初制定礼让行人的误区,宪法规定红灯停绿灯行,是约束行人和机动车驾驶人员的双向规则,现在出台的礼让行人是强制约束机动车驾驶人的法规,有一点常识的人都会觉得不靠谱,礼让行人的规定对于行人已经没有红绿灯限制,只要在人行道上,行人就可以随意通过,无须管有没有机动车,这说出去就是个笑话,礼让行人是相互的,不是单方面约束,在礼让行人的规则里,法律就是个屁!红绿灯只对机动车有约束!这样的规定永远不可能提高国民自身素质和安全意识!

礼让行人是指的没有信号灯的路口,或是有信号灯行人是绿灯时,右转车辆要礼让行人,并不是行人可以不遵守交通规则随意过马路。无论什么情况下交通参与者都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,尊重他人,尊重自己。更要珍惜生命,出了事故无论谁的责任,生命不可挽回。希望大家文明开车,安全出行。

整天发表讨论这个问题有意义吗?而且那么久了,简单的说,无红绿灯行人优先,有红绿灯按信号灯行驶(行走),包括行人未走完绿灯就亮红灯,待行人继续走完,如果行人故意闯红灯,负全部责任

如何看待躺式红绿灯?

个人不建议***用躺式红绿灯,看上去是是交通部为“低头族”***取的无奈之举,但这样更显示了一种“悲哀”,这是交通部为人民群众的安全让步,也是纵容。我觉得那个在红绿灯两侧设立的电子眼,抓拍的更行之有效,再和个人信用挂钩,估计就立竿见影了。


红绿灯太隐蔽闯了红灯可以申诉吗?

可以明确地告诉你,完全可以申诉!这类情形我遇到得也很多,有的红绿灯倒也不是说他们交通部们故意安装得很隐蔽,但是由于路旁的树木长得很快,特别是梧桐树,树叶也很大,这就势必会遮住红绿灯,那肯定会不小心闯了红灯,所以,这不是我们故意违章,而是不小心而已!